“居民电动二轮车”备案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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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1 14:44:31

  【主持人】:今天下午,我们邀请了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局长徐炜,以及电瓶车管理办公室相关科室领导作为嘉宾,给大家介绍电动二轮车备案试点管理政策。

  【徐炜】:大家好!我是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局长徐炜,非常荣幸能参加我们在线访谈活动,通过今天下午和网友的交流、互动,让大家探索我市电动二轮车备案管理政策,为市民提供更好的服务。电动二轮车由于方便、快捷,慢慢的变成为市民出行的交通工具之一,据统计,深圳市电动二轮车保有量在350万辆左右。同时,驾驶电动二轮车逆行、冲红灯、横穿机动车道、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乱象也不容忽视。

  【徐炜】:为逐步加强我市电动二轮车管理,我市自2020年4月9日起,在宝安、光明两区启动了电动二轮车备案试点工作,市民通过“易骑行”小程序刷脸登录,录入车辆及人员信息,完成线上学习,预约社区完成线下学习,都通过后系统生成标识,标识制作完成后将由快递公司上门安装拍摄上传照片,审核通过后将生成居民电子信息备案证,完成全备案流程。截至5月27日,两区通过“易骑行”小程序完成备案注册81.45万人。下面请各位网友就“电动二轮车备案试点”进行提问。

  【主持人】:谢谢徐炜局长对“居民电动二轮车”备案试点进行了简单的介绍,相信我们大家肯定有具体的问题,也有一些疑问,下面请各位网友就“居民电动二轮车”备案试点方面做提问。

  【电管办】:按照目前备案试点工作要求,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瓶车发长期标识;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二轮车发放过渡期标识,过渡期至2021年12月31日。三轮车、自行车、平衡车、滑板车等非电动二轮车辆不得进行备案。

  【电管办】:已在外地登记上牌的电动二轮车,也需要在深圳再次申请登记备案,并遵守深圳电动二轮车备案规则和交通行驶规则。

  【电管办】:符合《电瓶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具备国家强制CCC认证的电瓶车。车辆具有脚踏骑行功能,时速不超过25km,整车重量不超过55kg,电压不超过48V,额定输出功率不超过400W。另外,可到已经实施带标识销售的门店购买已通过备案审核并悬挂标识的车辆。

  【电管办】:目前我市即将出台电瓶车政府规章,规章出台后即可对电瓶车实施登记上牌,我们目前在宝安、光明两区开展的备案试点,就是按照今后登记上牌流程开展的试点。

  【电管办】:加装、改装属于禁止行为。但是加儿童安全座椅可于销售门店及生产厂商咨询,儿童安全座椅应当安装在车辆后方,不得前后安装两个儿童座椅。

  【徐炜】:按照目前备案试点工作要求,实行“一人一证一车一标识”的管理制度,一个人只能备案一辆电动二轮车。

  【电管办】:请立刻拨打110或前往派出所报案,并登录“易骑行”小程序进行报备,如确实车辆无法找回,为确保备案指标保留,请及时在“易骑行”小程序进行注销。

  【徐炜】:根据《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驾驶电瓶车必须年满16周岁。

  【网友】:请问我刚刚备案了电动车信息,现在牌照还在制作中,想换一辆新的国标电动车,要如何给新车申请备案上牌?

  【徐炜】:等完成标识安装,生产电子备案证,完成全流程备案后。6月10日后可在系统对已备案车辆进行注销,注销后再重新绑定新购置的新国标电瓶车就可以完成注销及变更业务。

  【电管办】:目前备案标识号码由系统自动生成,暂不支持变更改变备案标识号码。

  【网友】:有些城市道路上只有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没有非机动车道,二轮电动车在这些道路如何明智的选择道路,是选择机动车道行驶,还是人行道行驶?

  【电管办】:在设有非机动车道或独立非机动车道的道路应当在其规定的非机动车道行驶;在未设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应当在机动车道靠右行驶。

  【电管办】:根据《广东省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七条,自行车、电瓶车在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一名身高1.2米以下儿童。

  【徐炜】:加快建设慢行系统,增设独立非机动车道。我们大家都认为此项工作很重要,我们将不断积极协调市、区交通部门加快建设非机动车道,增设机非隔离设施,满足老百姓登记备案后的通行需求。

  【网友】:你好,请问一下,最近深圳有开展关于电动车上牌备案的事情,身边很多人关心的一个问题,请问如果电动车上牌备案后,以后的交通违法处理是怎么样处理呢,很多人担心的就是有汽车驾驶证的,以后电动车不小心违规罚款,是连同汽车驾驶证一起扣分吗?

  【电管办】:这样的一个问题问得好。在没实施电瓶车登记备案前,深圳对电瓶车采取限行管理措施,全市80%的主次干道均已实施限行,对上限行道路的车辆,依法按“冲禁令”扣车并处2000元罚款;那么实施登记备案后,我们将重新梳理限行道路,将大部分道路放开予以通行,满足市民的通行需求,如驾驶登记备案车辆存在冲红灯、走机动车道、不佩戴头盔等一系列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交警部门将对具体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作出具体相应处罚,不对备案上牌的车辆实施查扣。对于电瓶车违法记分管理,我们正在研究制定相应管理政策,未来不会与机动车驾驶证的记分挂钩,我们将结合记分情况对驾驶人员开展教育培训。

  【网友】:再请问一下,旧车注销后,新的国标电动车是发放新的白牌吗?旧的黄牌如何正确地处理呢?

  【电管办】:旧车注销,标识车牌要收回,交到相应辖区交警大队。重新注册的新国标发放白色长期有效标识。

  【主持人】:好的,谢谢徐炜局长还有电管办的介绍和答疑。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对话提问环节就进行到这里,下面请徐炜局长对今天的市民对话做个简单总结。

  【徐炜】:首先感谢大家的关注,特别感谢各位在线网友对我们“居民电动二轮车”备案试点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们也想今后类似的互动,我们要经常做,这也是我们今年工作的重点。我局将继续推进电动二轮车备案试点工作,一直在优化备案系统的流程,使市民更快更好完成备案工作。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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